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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健康安全(EHS) / RoHS & REACH / PPWR

安心采购,合规无忧。



赛尔特立场与承诺

作为负责任的全球供应链合作伙伴,赛尔特始终将可持续发展与合规经营置于企业战略核心。我们在此郑重确认:

 

赛尔特旗下全系列产品的包装方案,已全面符合欧盟PPWR法规的各项技术规范与合规要求。

 

我们已针对包装设计、材料选用、可回收性评估及信息标识等关键环节完成系统性的合规梳理与升级,确保您的供应链条不受此次法规变更的影响。

 


对您业务的实际影响

即日起,所有赛尔特产品包装均已满足PPWR的适用标准;

 

无需您额外调整采购流程或包装验收要求;

 

相关合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根据您的需求随时提供。

 

赛尔特将持续关注全球环保法规演进,以专业、稳健、前瞻的态度,为您的采购决策提供确定性与安全感。如您需查阅法规原文或获取具体产品的合规声明,欢迎随时联系赛尔特。

 

 

 

欧盟PPWR

法规原文:EUR-Lex(Regulation (EU) 2025/40)。

原文官网:进一步了解

法规文件(最新版本,请以PPWR官网为准):

E-GM2622  (EU) 202540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.pdf

 

 

什么是PPWR

欧盟PPWR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,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)是欧盟关于包装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法规,正式编号为Regulation (EU) 2025/40。


它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,自2026年8月12日起在欧盟27个成员国直接适用(无需各国转置),全面取代1994年的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(Directive 94/62/EC)。

 

 

主要目标

PPWR旨在:

遏制包装废弃物持续增长(若不采取措施,到2030年包装废弃物预计增长19%,塑料包装废弃物可能增长46%)。

推动循环经济,减少对原生化石原料的依赖,支持2050年气候中和目标。

统一欧盟单一市场规则,消除各国差异化立法带来的贸易壁垒,降低企业合规成本。

提升包装可回收性、再利用率和再生材料使用比例,同时限制有害物质。

 

它覆盖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(无论材料、产地,包括空包装和填充包装)及产生的包装废弃物,适用于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分销商、零售商及电商运营商等(非欧盟企业出口到欧盟也需合规)。

 

关键时间节点(分阶段实施)

2025年2月11日:法规生效。

2026年8月12日:一般适用日期。核心义务开始强制执行,包括有害物质限制、符合性声明等;旧指令基本废止。无存量包装无过渡期。

2028年起:统一标签体系(便于分拣)、部分堆肥包装要求等。

2030年起:多数实质性义务全面适用(可回收设计、最低再生含量、包装减量、部分一次性包装限制、再利用目标等)。

2035–2040年及以后:更高标准的可回收性能等级、再生含量提升、废弃物减量目标进一步加严。

 

核心要求详解

1. 有害物质限制(自2026年8月12日起适用) 

重金属(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)总和浓度≤100 mg/kg。 

食品接触包装中的PFAS(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,俗称“永久化学品”)严格限制: 

聚合PFAS ≤50 ppm; 

单个非聚合PFAS ≤25 ppb; 

非聚合PFAS总和 ≤250 ppb。 

超标包装不得投放市场。常见应用场景包括外卖容器、快餐包装纸、披萨盒、爆米花袋等。 

一般要求最小化“关注物质”(Substances of Concern),减少对回收、环境及健康的影响。

 

2. 可回收性要求 

所有包装必须可回收。 

自2030年1月1日起,需达到可回收性能等级A/B/C(可回收率≥70%);自2038年起需达到A/B级(≥80%)。具体设计标准和计算方法由后续授权法案/实施法案明确。 

目标是实现“经济可行的材料回收”,二次原料可替代原生原料。

 

3. 塑料包装最低再生含量(Post-Consumer Recycled Content) 

自2030年(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后3年,以较晚者为准)起,按包装类型和格式,塑料部分平均再生含量(来自消费后废塑料)须达到: 

接触敏感PET包装(主要成分):30%(2040年升至50%); 

其他接触敏感非PET塑料包装:10%(2040年升至25%); 

一次性塑料饮料瓶:30%(2040年升至65%); 

其他塑料包装:35%(2040年升至65%)。 

 

部分豁免(如药品/医疗器械直接包装、婴儿食品相关、堆肥包装、塑料占比<5%的部件等)。计算方法将由实施法案规定。

 

4. 包装减量与空置空间限制 

自2030年起,包装重量和体积须最小化至功能所需。 

运输、集合、电商包装空置空间比例有上限(如不超过50%等)。 

禁止某些不必要的一次性小包装(如酒店迷你洗护用品、调料小袋等,部分自2030年起)。

 

5. 再利用与再填充 

特定领域设定再利用目标(运输包装、电商包装、饮料包装等)。 

外卖企业须允许顾客自带容器(无额外费用),并逐步提供可重复使用包装选项。 

押金返还系统(DRS)进一步推广。

 

6. 标签与信息要求 

自约2028年起,统一欧盟包装标签体系,便于消费者分拣回收/堆肥。 

可重复使用包装、再生含量等信息可能通过标签或二维码提供。

 

7. 扩展生产者责任(EPR)与废弃物管理 

生产者(包括非欧盟进口商)须注册国家EPR体系并缴费,费用可按可回收性/再生含量调制。 

成员国废弃物减量目标:相对于2018年水平,人均包装废弃物到2030年至少减少5%、2035年10%、2040年15%。 

回收目标:到2030年所有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至少70%等。

 

8. 符合性评估与文件 

投放市场的包装须有符合性声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和技术文件。 

市场监管机构可要求提供证据,不合规可能导致禁止投放、召回等。

 

对企业和出口商的影响

直接适用:非欧盟企业(如中国出口商)通常被视为“生产者”,需确保包装合规,否则可能被海关扣留或禁止销售。 

设计与供应链调整:需重新评估材料、结构、供应商(尤其是再生塑料供应、PFAS替代)。 

成本与机会:初期合规成本上升,但统一规则可降低长期跨境成本;推动创新可回收/再生包装。 

欧盟委员会已发布官方实施指南和FAQ(2026年3月及8月更新),提供实务解释。

 

PPWR是欧盟绿色协议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标志着从“指令”到“法规”的转变,规则更统一、更严格、更直接。企业应尽早开展包装合规评估、供应链尽职调查和设计优化。


更新:2026年8月12日